关于落实商务部2022年(春季)全国消费促进月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3-01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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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决策部署,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商务部定于2022年3月1日至31日举办“2022年(春季)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为响应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推动汽车消费的可持续发展,满足消费者汽车消费需求,增强经济拉动作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联合全国各地汽车流通协(商)会,由主机厂和各地新车经销商和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及二手车传统经销商共同参与,积极将各自组织的促销费活动纳入“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中,经协会申请,商务部批准,凡是经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登记的相关活动,均可作为全国消费促进月的组成部分。在2022年(春季)全国消费促进月期间,希望各地方协会、合作伙伴响应号召、积极申请参与,发挥各自优势,挖掘地方资源,做好宣传、组织、总结等工作,同时将举办活动的成果、经验提交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协会也将及时汇总,并以简报的形式上报至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倡议全行业共同努力为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平稳汽车市场做出积极的贡献。
特此通知。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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