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关于举办《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宣讲培训的通知

时间: 2021-01-14 17:10      来源:
责任编辑:培训部

关于举办《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宣讲培训的通知.pdf


活动说明:

本次培训对象为:汽车经销商集团财务总监及财务工作人员;

每家集团报名人数限制在2人以内;

课程安排:01月21日、1月28日两期;

截止报名时间:1月19日

协会会为培训合格人员颁发结业证书;

本次为专题培训活动,请参与者在协会培训系统内实名注册,并添加会务联系人的微信进入专题讨论群。



报名流程:

方式一:

1、进入协会培训系统,实名注册培训账号

网址:http://peixun.cada.cn/

2、注册账号后请添加会务组人员微信,会务组人员将邀请您进入闭门培训群,进行业务交流。

冯金玲:15810476186(微信同号)

张  义 :15011233578(微信同号)

方式二:

1、进入培训系统,注册培训账号

网址:http://peixun.cada.cn/

2、关注会员服务公众号,留下您注册的账号信息及微信号,工作人员会与您联系。

公众号二维码:

公众号二维码.jpg

      各会员单位、汽车经销商集团、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机动车行业发票使用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机动车发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该办法的实施将对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生产、批发、零售全流程的发票使用,保护守法纳税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有序的营商环境,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受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的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现面向广大会员开展《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宣讲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帮助广大会员企业、汽车经销商集团及其所属4S经销店等相关单位全面、准确地理解《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政策精神、具体条文含义及实施要求;协助会员企业更好地规范发票使用行为,享受便利化开票服务,并为会员企业提供发票办理过程中问题反馈和协调服务。

      二、培训内容

(一)《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出台背景

1、《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要点说明与解读

2、税务机关对机动车发票的管理方法

(二)《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内容解析

1、《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政策内容与操作实务

2、机动车发票种类和开具模块适用主体

3、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使用规则和操作重要变化

4、机动车发票开具规则及注意事项

(三)经销商集团财务管理应对建议

1、新政策过渡期如何开具发票

2、汽车经销商集团发票管理的流程优化

        三、主讲专家

本次培训将由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司局进行《办法》的权威政策宣讲,同时邀请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财税专家、工信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专家、以及《办法》主要起草专家和基层税务所税务征管同志进行培训授课和发票使用流程解读,并组织交流研讨。讲师团还将为广大会员企业后续办税及发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困难提供答疑咨询和情况反馈。

      四、培训对象

会员企业,汽车经销商集团财务总监,汽车4S店总经理、财务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等。

      五、培训计划

本次政策宣讲专题培训定于2021年1-3月举行,采取线上直播授课和线下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欢迎广大会员积极参加,可通过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教育培训服务平台(http://peixun.cada.cn)进行报名,每家企业1-2人参训。培训时间和批次安排:

1、2021年01月21日、28日,各汽车经销商集团财务总监等;

2、2021年03月4日、11日、18日、25日,各集团所属4S店总经理、财务经理等;

3、2021年03月30日、31日,其他会员单位。

      六、培训费用和证书

本次培训为政策宣讲专题活动,对会员不收取培训费。参训合格者,将颁发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课程结业证书(电子),作为专业学习的记录。

      七、联系方式

冯金玲:15810476186(微信同号)

张  义 :15011233578(微信同号)

邮箱:peixun@cad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