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公告

关于征求换届工作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时间: 2014-0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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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理事单位: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将于201411月届满,协会秘书处正在根据国家民政部和国资委的相关要求,以及协会章程,积极筹备换届工作,为保证协会各项工作的持续、高效运转和开展,广泛听取各位理事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秘书处拟定了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和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兼职副会长入会、候选原则和基本标准,协会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说明,以及会员会费标准调整说明等重大事项草案(见附件),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于630日前将反馈意见提交协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宋 涛     文思婧   

      张  馨 

  话:010-68392551\2585 

邮 箱: zhangxin@cada.cn

附件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附件二:第五届会员入会、理事、常务理事、兼职副会长候选原则和标准;

附件三:会员会费标准;

附件四:会员会费标准调整说明;

附件五:换届信息确认表、会员代表授权书、下属机构列表填报说明;

附件六、关于修订《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章程》(修订稿)的说明;

附件七、第四届理事会会员及理事会结构;

附件八、致第四届理事会感谢信。

 

0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产生办法

 

一、为保证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使会员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章程》及民政部关于社团换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根据目前协会的会员数量(3761家)和不同业态构成的会员情况(汽车经销商2800家,占74%;二手车609家,占16%;汽车园区60家,占2%,零部件32家,占1%,汽车俱乐部72家,占2%;地方协会47家,占1%,第三方服务机构等141家,占4%),按相关协会以往惯例以及我协会的具体情况,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遵从51的比例遴选,考虑团体会员因素,本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原则上不超过500人。

三、会员代表标准

1、经本协会注册的正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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