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培训

第41期 沈阳资格培训招生简章

时间: 2015-7-30      来源: 培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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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国家标准《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标准号为GB/T30323-2013),培养二手车鉴定评估人才,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行为,促进汽车市场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于2015年8月14日在沈阳举办第41期“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培训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5年8月14日—22日(共9天,22日考试)

    2、培训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 报到及理论授课地点:沈阳格林大饭店(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8号,位于沈阳北站南广场西侧);

    ◆ 实操及考试地点: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分院。

    3、报到时间:2015年8月13日上午9点到次日上午8点。

二、培训教材

教材采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组织编写、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与新国标匹配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二手车鉴定评估理论与实务》。

    三、住宿及交通:

    1、住宿推荐:

    1)沈阳邮政大厦,三星级,标准双床房折扣价150元/天,含两份早餐;

    2)沈阳格林大饭店(邮政大厦隔壁),四星级,标准双床房折扣价258元/天,含两份早餐;

    2、交通路线:沈阳格林大饭店位于沈阳北站南广场西侧:

    1)乘坐火车请在沈阳北站下车(勿在沈阳站下车),经南出口出站(勿在北出口出站),出站右转50米即是;

    2)乘坐飞机在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到港,换乘机场巴士直达沈阳北站南广场附近;

    3)学员实操及考试乘坐移动车辆由沈阳汽车流通协会负责提供。

    四、报名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2、具有中等专科学校非机动车专业和非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4年以上;

3、具有中等专科学校机动车专业或评估类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具有大专以上非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2年以上;  

5、具有大专以上机动车专业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五、报名时间及材料要求:

    1、填写《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年限证明》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填写《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注册申请表》一份,加盖公章。(表格见附件)

       报名资料下载:沈阳报名材料.zip

2、小二寸(白底或蓝底)彩色免冠标准照片6张;

3、身份证双面、驾驶证正副页复印件各三份;

4、学历证明(毕业证)复印件二份;

5、请于8月5日前将上述材料寄送至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六、收费及收款:

培训费优惠价:3900元/人(含教材费、报名费、培训费、考务费、证书工本费),食宿费用自理。

培训学员需提前缴纳考务费400元/人,请于2015年8月5日前将费用交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余款3500元报到时交齐。

汇款信息:

开 户 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账    号:0200003609219012433

(请将汇款回执连同相关材料一并寄到协会)

参训学员缴纳考务费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培训的,需提前上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8月5日前上报的可全额返还考务费,8月5日(含当日)后上报的不返还考务费。(参考依据:考务费需协同培训名单在开班前20个工作日前上交到辽宁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费用上交后不予退还。)

    七、证书颁发:

权威双证培训。经过学习培训,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学员,可以获得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注册证书》。

    八、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2号楼2429室

邮政编码:100834

电子邮箱:liying@cada.cn

联系电话:010-68392448-18   李老师

    九、提示及要求:

1、请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申请表、《住宿预订回执表》及《学员信息反馈表》(见附件),于8月5日寄送至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培训部;

2、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

3、学员需自备计算器以便学习和考试使用;

4、开班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报名资料下载:沈阳报名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