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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限迁禁令怎能“失禁”

时间: 2016-6-21      来源: 瞭望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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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印发《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对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作出相关部署。《意见》要求,要营造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各地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已经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的地方,要在2016年5月底前予以取消。
时至6月下旬,二手车限迁禁令在各地执行情况非常尴尬。据媒体采访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仅有贵州、四川等省,兰州、大连、抚顺、葫芦岛等城市取消限迁。而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的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约有95%的地级以上城市,依据排放标准出台二手车限迁政策,其中12个城市要求国五排放标准,261个城市要求国四排放标准以上,51个城市要求国三排放标准以上,3个城市要求国二标准以上。这意味着地方对执行《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缺乏动力。
地方对二手车搞“环保限迁”的本质是地方保护主义。这种打着环保幌子干涉二手车市场自由流通的行为,不但有违《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也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等法律。这种地方政府越位、错位的政策之手,首先会对私家车的残值造成一定贬损。很多大城市的私家车主想要卖出二手车时,由于地方搞“环保限迁”,车子无法卖到外地落户,价格一落千丈。更为严重的是,二手车市场受到限迁政策的打击发展缓慢。
二手车消费是各国汽车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美国为例,美国全年汽车市场规模约为6000万辆,其中二手车4000万辆,占75%,二手车置换对新车销售的贡献度达60%。商务部的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新增新车超过2400万辆。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流通量比例一般在1.5比1以上,按照这个比例计算,未来我国二手车年交易量可望超过3600万辆,远超2015年的1200万辆,交易额近2万亿元。二手车市场的繁荣对拉动内需意义重大。在当前新旧动力转换的背景下,活跃二手车交易不仅可以盘活二手车存量,拉动新车增量,淘汰老旧车废量,全链条激发汽车消费潜力,同时还能带动维修、保养、保险、金融等行业发展,是应当重点扶植的突破口。
二手车限迁禁令“失禁”,凸显当前一些领域改革落实过程中存在的“最后一公里梗阻”。如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地方城市管理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拖延甚至拒绝改革,局部利益就会影响全局利益,政令畅通就难以实现。
历史有时往往惊人相似。二手车限迁禁令也让笔者联想到200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等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当时的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是,当时各地对小排量汽车持续多年的限制严重干扰了节能减排的产业引导方向。十年一晃而过,现在看,2006年国家层面由上至下推动改革,清理地方“限小”土政策,对中国汽车产业向节能减排方向发展起到了关键的引导作用。
法治社会,落实二手车限迁禁令还应用好法治手段。事实上,一些地方对二手车制定的“环保限迁”土政策对外地迁入二手车和本地转籍二手车区别对待,有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嫌疑,也限制了汽车所有人的物权处置权益。从这个角度看,如果地方城市管理者不认真落实《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关于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的内容,不排除相关消费者或协会走法律渠道维权。
中国已经进入汽车社会。汽车家庭从购买第一辆新车,到淘汰旧车置换第二辆、第三辆新车,是一个有可能跨越10年甚至几十年的消费历程。在德国这样的汽车发达国家,一个车主有可能在有生之年,依托发达的汽车金融服务和二手车市场换10次新车,汇聚起来的消费动力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绝不可小视。从这个角度看,国家有关部门应对二手车限迁禁令的落实情况展开督察,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有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