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车改:公车和号牌不拍卖 4.5万车4种渠道
2月2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今年年底前本市将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改涉及市、区两级部门4.5万辆公车和21万名公务人员,全部公车及号牌均不会向社会拍卖。根据初步方案,停驶公车的流向主要为淘汰、封存、建共享用车平台等。
1 目前北京公车改革进度?
市级机关摸底调查已完成
据了解,根据中央车改“时间表”,地方党政机关公车制度改革完成的时限为2015年年底前。也就是说,北京应在今年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公车改革。
根据本市的公车改革原则,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必须坚持社会化和市场化方向,通过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逐步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督问责科学有效的公务用车保障模式。
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蒋力歌介绍,北京市车改目前已有初步的方案,该方案还未上报中央,正在积极和国家车改办对接,“今年肯定要完成北京市公车改革”。
蒋力歌说,目前市级机关的摸底调查已经完成,正在进行区县的摸底。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参加全市第一批党政机关公车改革、需要发放补贴的人员范围,涉及21万人。
2 改革涉及哪些公车?
“出勤率”低可能被停驶
蒋力歌表示,封存哪些车、留用哪些车,主要取决于某个岗位公车的“出勤率”。“比如一些远郊区县的部门岗位人员,办公出行一次的耗时较长,这类公车就可能会被保留。”她说,目前本市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用车的“出勤率”差别很大,相关部门也已摸底掌握了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
同时,财政部门也调查了每一辆公车日常行驶、养护成本的“大数据”,作为公车“瘦身”及制定补贴标准的辅助依据。
由于本市公车改革并非是按用车部门、用车人员级别“一刀切”,因此,目前公车保留的比例还未最终确定。不过,根据目前设计的改革方案,改革后留存继续使用的公车运行成本肯定会比改革之前明显降低。
3 补贴该如何发放?
高出勤岗位可调高补贴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方案,取消公车后,各级党政机关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
但记者了解到,由于不同的岗位出勤需求不一样,有公务员反映补贴可能存在不够的情况。
补贴到底该如何发放?对此,蒋力歌说,国家对于公务交通补贴有高限和低限,地方可以自己来调,档次可以分得更细致一些,有些高公务出勤的岗位可以往上靠。她表示,根据本市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公共交通出行成本等因素测算,改革后本市公务人员交通补贴标准与已率先完成改革的中央单位基本持平。但区县是由区县自己来确定,“各个区县可根据市级情况来制订本区县的方案,包括边远山区、乡镇等情况在内”。
4 “停驶”公车如何处理?
车辆及牌照不向社会拍卖
蒋力歌说,不论是公车本身还是随车牌照,都不会向社会拍卖,这也是北京版公车改革方案与中央版方案最大的区别之一。
在本次改革中,4.5万辆公车的流向主要有4种渠道
A 淘汰排污较高车辆
淘汰一批达不到相应环保标准的车辆,比如黄标车,或其他排放污染较高的车辆。
B 封存车辆优先补充执法部门
将封存车辆优先补充执法部门用于增加或补充执法车辆。蒋力歌说,公车里有很大一部分是一线执勤执法车,属于超期服役状态。根据公里数和年限已经到了要淘汰的标准了,“取消的公车里比较新的、车况比较好的车,完全可以补充用作执勤车辆”。
C 建立多单位共享“用车平台”
建立由几个单位共享的过渡性“用车平台”,即选择一批车况不错的公车组成车队,由几个委办局“共享”,目前的一些调研、检查工作通常会涉及多个政府部门,这些原本归属某一个单位的公车便会被改为多部门“共享”用车。
D 停驶公车部分进入“更新池”
在改革中被停驶的大部分公车都会被暂时封存,进入全市统一的公车“更新池”——当未来市、区部门提出公车更新要求并被批准后,就可以从这个“更新池”里提车。
□分析
车改建立“用车平台”可解决司机安置问题
被称为“国内车改第一人”的公车问题专家叶青认为,北京市不拍卖公车,同时建立由几个单位共享的过渡性“用车平台”的车改举措,更接近于一种过渡性措施,后续可能还会进行调整。
对于北京市所采取的公车不拍卖建立共享“用车平台”的做法,叶青认为,这一做法可能在执行几年后进行后续调整,有可能最终通过拍卖等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只保留必要的专业技术用车和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等。
叶青还分析称:“个人认为,如果将公车拍卖,背后涉及的公车司机安置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让大量的公车司机在短期内全部实现转岗不太现实,那么建立共享‘用车平台’的做法,就可以解决不少司机的安置问题。”
□建议
违规用车“两头吃”采取“递进式”处罚
目前已经有媒体报道,在实施车改的个别地区,部分公务员在领取车补后仍违规使用公车。这种“两头吃”的现象以后应如何避免?
叶青表示,全国都实施公车改革之后,这种情况可能还会不同程度地存在。他建议,对于拿车补还违规用公车的情况,第一次出此问题可以补交租车费用,批评教育;第二次则在补交车费的基础上加收同等数量的罚款;第三次则要纪律处分。
叶青还告诉记者,2015年新年伊始,江西省新余市对全市288家公车改革单位过去一年来租用公车情况开展突击检查,56家违规租车单位被点名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个人补交违规租车费用8万余元。大都是因“其他特殊情况用车”惹的祸。《新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交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是“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可以申请公务用车”。叶青称,现在有关部门要对“其他特殊情况用车”等规定进行细化,细化了才可以操作。
使用统一车牌便于公众监督
车改后,被保留下来继续使用的公车是否应有明显标识,以便公众监督?对此,叶青认为,各类执法车已经有了外部特征,比如车门上写有“执法”字样,其他公车可以安装GPS,便于“内部人员”监督,“继续使用的公车还宜使用统一的公车车牌,特定车牌便于公众的监督”。
■公车改革背景
2014年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2015年1月16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布,中央层面取消的318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封存停驶,春节前将启动首批公车拍卖。至2月1日,首批300辆公车分三次全部拍卖完成,三次拍卖总成交金额约941.8万元,无一流拍。据了解,各地车改试点大致为三类模式:一为公车货币化,二为公车集中管理,三为上述两种模式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