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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对超标排放机动车实施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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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天津市环保局了解到,天津市环保局联合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交通运输等部门日前开展机动车超标排放专项检查,专项行动已筛选车辆1000多辆,拦截包括天津及外埠大型货运车辆百余辆,对尾气超标及其他违法行为当场进行处罚。
    为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天津市政府日前下发了《机动车超标排放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由天津市环保、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机动车超标治理小组,从9月初至12月底,采取白天和夜间、周末和节假日不间断的方式开展专项检查。
    天津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郭康伟说,在控制机动车污染方面,今年天津要完成14.3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淘汰任务,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对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包括检查车辆环保标志申领情况,对未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依据《天津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由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并责令2周内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并领取环保标志。检查违法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对违反《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道路限制“黄标车”通行的通告》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由交管部门予以200元以下处罚,3个小时内未驶出限行区域重复处罚。
    此外,专项行动还检查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对超标排放车辆,依据相关规定,对个人所属车辆实施50元处罚,单位所属车辆实施200元处罚,并责令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