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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召回制度实行十年 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亿

时间: 2014-0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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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质检总局30日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陆春明对近期广受关注的产品质量相关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陆春明说,从2004年我国实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以来,截止到2014年6月22日,共有190家企业开展了747次召回活动,涉及缺陷汽车1568.56万辆,据不完全统计共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约200亿元。
    他说,按涉及的汽车总成划分,引发召回前三位的依次是电子电器缺陷、发动机缺陷以及动力传动系统缺陷。汽车企业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共实施召回活动74次,涉及缺陷汽车478.93万辆,占全部召回数量的30.53%。
    其中,2014年1月到6月22日,共有58家企业开展了79次召回活动,涉及缺陷汽车93.61万辆,召回次数较去年同期增长23.44%,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3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