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车东” 悄然兴起
把闲置房出租已经很普遍了。如今,通过手机APP提供的平台,私家车主把自己的闲置车租给个人的“车东”也多起来。记者了解到,清明节小长假在即,京城悄然兴起了一股通过“车东”租车出游、扫墓的小高潮。
租客:
三天省500元
“这种PP租车的私人租车模式,由新加坡传入北京,去年10月在中国上线。下载一个手机APP,就有一个平台,车辆闲置的私家车主可以将信息发布在这一平台上,租车人则直接与车主协商租车时间和费用。这种点对点的租车形式,价格低于普通租车市价30%至50%,我觉得便宜,就试了一下。”租客赵旭告诉记者,自己一家五口人准备趁着清明小长假回老家探亲、扫墓,行李非常多,开车方便,但家里还没买车。如果坐火车,五个人的来回费用在1300元左右,而通过PP租车租了一辆2013年自动挡朗逸,三天500元左右,比普通租车市价便宜500元,加上油费后比火车票也便宜。
赵旭拿出手机向记者展示,上传身份证和驾照,批准成为认证租客后,通过手机应用就可以像淘宝一样方便地租车了。“手机APP打开后,会自动按照距离显示我身边的车辆,连手动挡还是自动挡都有,我昨天看到一辆朗逸离我只有100米,点开车型后,能看到详细的信息,比如租车价格、配置、车况、以往租客评价等。随后通过APP提交订单、支付租车押金、车主确认、支付违章押金……一系列流程大概五分钟左右的时间。用车之后,我和车主以后还可以互相评价对方,供后来者参考。”
“车东”:
一月挣3000元
常雅在北京一家国际儿童教育机构工作,工作地点离家很近,因为堵车严重,去年11月,她将闲置的一辆广本飞度出租了出去,没想到,给她带来3000多元的月收入。“我把车放家里闲着,还有不少养车费用,这么租出去还是很划算的。”
“车东”吴狄在一家国内知名的互联网公司任职,3月初通过朋友了解到这种新型的租车模式,他家里有两辆车,就把一辆车租了出去。
经过几次成功的租车经历,“车东”和租客成为朋友的事儿也不少。张扬是一家民营公司的老板,他有一辆宝来闲置在家,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PP租车,就把车放在了平台上。租客赵煦则从事IT业,还没摇到号的他日常有一些用车需求,在租车过程中,两人比较合得来,从临时租车,变成了按月的长期租车,他俩的关系也从陌生的路人发展成为生活中的好朋友。
PP租车:
“清明”将迎租车小高峰
中研普华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我国汽车租赁的市场需求已经达到25万辆,目前租车市场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它们的市场规模之和占全国的59%。未来几年,我国汽车租赁行业仍将保持高速增长,2018年,我国汽车租赁行业市场规模将翻番。
在日益蓬勃的租车业中,“点对点”租车异军突起。截至3月中旬,PP租车的注册人数已超过1.3万,其中,注册车主达到5300多人;35%的租客1个月内重复租车3次以上。“截至3月20日,我们清明小长假期间的整体预订率已约40%。数据显示,清明前一周将进入真正的租车高峰期,预计清明期间除一部分车主需要用车外,整体出租率达90%以上,达到春节后又一个小高峰。”PP租车公关总监徐凡博介绍说。
据他介绍,价格方面,目前每天100元至200元区间的车型占到订单预订的50%,每天200元至300元区间的车型占到30%,其他价格区间的车型占20%左右的比例,总体还是以紧凑经济型和中级车为主。“车型上,自动挡的紧凑经济型车最受欢迎,占到需求量七成以上,但SUV车型以及五座以上的商务车型的咨询明显增加。
“就清明小长假来看,消费者预订车辆的租期多在两三天左右,以中短途出行为主,踏青出游、假期走亲访友的私人租车比例上升到90%以上,许多市民踏青、扫墓都愿意选择自驾游。”徐凡博介绍道。
提示
如何保证
租车双方安全
一旦在路上出了事故,租车方的驾驶者和车主,将怎样分担责任?PP租车公关总监徐凡博告诉记者,租客注册时提供身份证和驾照,客服就会在两小时完成该车主的认证,通过与公安部和交管局网站的合作完成核实程序。租客第一次租车时,会在线签订一个网上协议,但长期租赁某人的车辆,则需要同PP租车签订一个纸质合同。此外,租车时租客还必须提前“押”上违章预售罚金。
而车主注册完以后,必须提供车辆行驶本、车辆图片、身份证、保险等资料,客服两小时完成电话沟通、和车主预约、检查车况并免费为其在车内安装智能盒,智能盒有GPS功能,车主可以随时了解车辆行驶轨迹,还可以远距离操控车辆开关。而且,车主还必须购买一份保险,由中国人保为PP租车量身定制,这份定制的P2P保险范围为三者险、盗抢险以及车损险,车主还必须和PP租车公司签订协议。
在PP租车的平台中,车主出租的私家车车龄不得超过8年。PP租车对租客的审核也极为严格,根据PP租车的规定,租客驾照必须是6个月前取得的、扣分不超过9分,且近3年中没有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的前科、没有被暂停驾照的经历。J147
律师
若遇大事故
车主有一定风险
知名律师刘铁认为,个人之间的车辆租赁,面对一般的小事故时比较好处理,但是,万一遇到由驾驶员导致的有人员伤亡的大事故,就算车主不是亲自驾驶车辆,因赔偿金额一般巨大,保险并不会全赔,往往会使得车主成为第二责任人承担代价,所以,车主租车给他人还是会有一定风险。此外,在线签订的网络电子合同,在法院打官司使用时,所有网页必须公证才有效,且公证费价格不菲。
另外,相关部门对这种租车模式还没有“监管办法”,也需要“车东”、租客特别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