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领域内企业标准 “领跑者”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汽车流通协会、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激发企业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提高汽车服务技术标准水平,鼓励和宣传行业中企业标准化标杆企业,以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促进汽车流通与服务行业发展,根据《国家标准委等十部门关于开展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国标委服务联[2018]4号文件、《市场监督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二手车鉴定评估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依规诚信经营。
(二)为《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30323-2013国家标准的达标单位。
(三)已建立及运行本企业标准,并已有效实施2年以上(含2年)。
(四)企业目前执行的标准已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自我公开。
(五)所执行的企业标准具有先进性与创新性,主要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指标比例达到20%以上。
(六)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实施效果明显。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重大质量投诉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或全省范围内排名前列。
二、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2月10日
三、联系人: 李 婷15001007280
四、企业标准领跑者申报,详见附件。
2022年1月18日
附件:企业标准领跑者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