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新一轮增值税减税对汽车流通行业影响
一、 政策综述
(一)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继续向推进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方向迈进。抓好年初出台的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这次减税,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并考虑财政可持续,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完善税制、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
(二)3月20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明确增值税减税配套措施,决定延续部分已到期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扶贫捐赠和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给予税收优惠。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更大规模减税的部署,围绕从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16%增值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和建筑等行业10%增值税率降至9%的举措,会议决定,一是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将旅客运输服务纳入抵扣,并把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支付的进项税由分两年抵扣改为一次性全额抵扣,增加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业的纳税人,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政策实施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底。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二是对政策实施后纳税人新增的留抵税额,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三是相应调整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退税率、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等。同时,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困难县市倾斜。
(三)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连续发布6份增值税减税配套文件,落实4月1日以后增值税减税的具体税收政策和征管要求。主要的政策要点如下:
1、降低增值税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4)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不动产进项一次性抵扣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增加旅客运输服务抵扣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部分行业实行加计抵减政策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5、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试行留抵退税。
自2019年4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本次增值税的减税力度超过预期。工信部部长苗圩3月5日在“两会”部长通道上坦言,增值税税率降低3个点“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因为此前内部讨论的是税率降低一个点还是两个点。有证券机构预计:如果16%税档下调3个百分点,则理论上最多可以减税6684亿元;10%档下调一个百分点,预计将减税1780亿。即本次增值税减税规模预计在8000亿元左右。
二、市场反应
在国务院明确宣布4月1日将启动降低增值税的措施后,汽车企业已经做出反应。3月15日,奔驰宣布根据增值税降幅提前下调零售价,旗下品牌降幅7000元到6.4万元不等,宝马也在3月16日跟进降价,调低售价6100元至6万元不等。两大豪车品牌的降价措施都在3月16日即启动。
奔驰此次厂商建议零售价调整后,旗下高端产品AMG车型的最高降幅达6.4万元,迈巴赫车型的最高降幅为6万元,smart车型最高降幅7000元。而主力品牌奔驰的车型降幅为1万元至4万元,其中奔驰C级、E级和S级最高降幅分别为1.2万元、1.3万元和4万元。
宝马同样宣布提前下调在中国大陆全部在售车型的厂商建议零售价,并将于3月16日正式生效。降价范围涵盖BMW和MINI品牌,包括宝马在华生产的国产车型,如BMW 3系、BMW 5系、BMW X3,以及BMW X5和BMW 7系等进口车型,亦包括MINI品牌旗下全线产品。新的厂家建议零售价于本月16日起开始执行。
售价为100万的车型未降税前增值税为13.8万,降税后的增值税为11.5万元,减少2.3万元税额。从目前奔驰、宝马零售价的官降幅度来看,普遍遵守且有所超出降税幅度。
不过,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从经销商集团了解到的情况,由于之前多数车型的实际零售价格与厂商的零售指导价格相比,都有不同幅度的优惠,且经销商新车销售整体毛利率水平偏低甚至亏损,因此,经销商新车实际销售价格是否调整最终还要视市场供求关系和厂商的营销策略而定。
三、厂商新车批发价格调整
增值税是价外税,含税车价=不含税车价*(1+增值税税率)。之前增值税税率为16%,含税车价为不含税车价的116%;增值税税率降为13%后,含税车价为不含税车价的113%。厂商批发新车给经销商,都采用不含税定价方式,因此,增值税税率降低,厂商的批发价格也随之降低,含税价格降低幅度约为2.58%。
据了解,奔驰、宝马、大众、一汽丰田等车企已经调整了经销商提车价格。预计其他厂商基本都会跟进,按照上述幅度降低经销商提车价格。
但与此相关联的是,不排除个别厂商在降低新车批发价格后,可能会减少对经销商的补贴,由此可能导致经销商新车实际采购成本的下降幅度达不到2.58%。
四、本次减税对汽车流通行业的影响
由于本次增值税减税的幅度较大,汽车流通行业整体上将受益于本次减税。在汽车消费市场持续低迷,经销商经营存在较大困难的情况下,本次减税有望刺激汽车市场消费,改善经销商的经营状况。但由于汽车流通所处的上游价格垄断、下游市场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现状,经销商对上下游的议价能力较弱,因此,增值税减税对汽车流通行业的利好程度可能有限。另外,由于不同经销商经营的汽车品牌、业务结构、毛利率水平等情况不同,本次减税影响程度差异较大。
(一) 促进汽车市场消费
增值税是价外税,理论上,税率变动将直接影响产品含税价格变化。如前所述,增值税税率从16%降低到13%,汽车厂商的批发价格也随之进行了调整,经销商新车采购成本降低,如零售价格维持原有水平,毛利率水平将有所提高,给经销商零售价格调整增加了空间。同时,厂商也下调了零售指导价。无论经销商实际零售价格是否调整,都会吸引一部分对价格敏感的消费者。部分经销商可能会选择适当降低新车零售价格,换取销量和销售额增长。因此本次减税对汽车市场消费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 降低经销商实际税负
经销商增值税实际税负的高低与税率和毛利率水平直接相关。在毛利率水平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税率降低,经销商增值税实际税负会降低。由于经销商成本费用中差旅费占比较低,增加旅客运输服务抵扣对经销商实际税负影响不大。
由于不同经销商经营的品牌、经营期限、资产构成不同,增值税减税对经销商的影响也有较大差异。总体来说,品牌毛利率水平高、售后服务占比高的经销商,实际税负下降比较明显;而品牌毛利率低、售后服务占比低的经销商,影响比较小。
(三)缓解经销商资金困难
不动产可以一次性抵扣、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可以留抵退税,都大大减少了经销商缴纳增值税的资金占用,增加运营流动资金。特别是对新建店的经销商,不动产投入较大,一次性抵扣后企业进项较大,但销项税额较小,因此,可能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增值税都是留抵状态,无需缴纳增值税,大大缓解新建4S店的资金困难。
国内经销商基本都是高负债运行,资金对经销商来说几乎是经营中最重要的问题。本次增值税的减税措施,有利于经销商缓解资金困难和持续稳定经营。
(四)改善经销商盈利状况
本次增值税减税措施有望改善经销商的盈利状况。
1、提高经销商毛利率水平
在厂商按照增值税率下降幅度下调经销商新车提车价格后,根据前述分析,经销商新车实际零售价格不会同幅度下降,因此,经销商新车销售毛利率水平会不同程度提高,直接增加企业利润。
2、销量增长带动盈利增加
根据市场景气度和竞争情况,在厂商新车批发价格降低的情况下,经销商如果适当下调新车零售价格,以降价带动销量和销售收入增长,也可以增加经销商利润。
另一方面,如前所述,在经销商资金困难缓解的情况下,对零售价格调整的把控能力更强,有利于维持价格,增加企业利润。
3、减少财务费用支出
如前所述,减税带来经销商缴税资金占用的减少,现金流改善,可以从一定程度上降低经销商的负债水平,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直接增加企业盈利。
4、减少税金及附加支出
增值税实际税负降低后,会直接减少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及附加支出,直接增加经销商利润。
五、应对建议
本次减税幅度远大于去年,这对于稳定汽车消费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汽车行业疲软,经销商的资金和盈利压力都明显增加。此次减税之后,汽车价格有望进一步降低,促进汽车消费。汽车经销商要抓住本次增值税减税的机遇,增加销售,改善经营,提高盈利,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对汽车经销商提出如下建议:
(一)对降税影响进行测算
增值税税率变化“牵一发动全身”,经销商要根据本次减税政策测算对企业采购成本、毛利率水平、增值税实际税负及资金占用的影响,并相应调整提车计划、销售价格、资金计划等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减税政策。
(二)梳理各类采购合同
除了从厂商采购新车和配件采用不含税定价方式以外,其他的采购合同,经销商可能采用不同的定价方式。
如果采购合同为不含税定价方式,经销商要对4月1日之后的结算价格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并按照调整的价格进行结算和支付;如果采购合同采用含税定价方法,则需要经销商与供应商积极沟通,争取最大程度降低含税价格,充分享受减税政策红利。
(三)及时办理留抵退税等
本次减税包含了留抵退税政策,并对可以留抵退税的企业规定了条件。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要及时办理留抵退税,减少资金占用。另外对之前购建不动产的待抵扣进项税,要在2019年4月一次性计入进项税额,并在5月的申报期申报抵扣。
(执笔: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李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