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十四五”规划纲要正式出炉,全文35处40次提及标准化工作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规划纲要。全文共十九篇六十五章,其中35处40次提到专业标准化工作。
通过完善标准、质量和竞争规制等措施,增强企业创新动力。 健全产业基础支撑体系,在重点领域布局一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和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技术、工艺等工业基础数据库。 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 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 健全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强化标准贯彻执行和推广。加快制定重点服务领域监管目录、流程和标准,构建高效协同的服务业监管体系。 发挥市场主导作用,打通多元化投资渠道,构建新型基础设施标准体系。 建立健全质量分级制度,加快标准升级迭代和国际标准转化应用。 加快构建国内统一大市场,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和最佳实践优化市场环境,促进不同地区和行业标准、规则、政策协调统一,有效破除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 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支持便利店、农贸市场等商贸流通设施改造升级,发展无接触交易服务,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和绿色发展。 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 完善境外生产服务网络和流通体系,加快金融、咨询、会计、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发展,推动中国产品、服务、技术、品牌、标准走出去。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质量标准和后评价体系,健全缺陷产品召回、产品伤害监测、产品质量担保等制度,完善多元化消费维权机制和纠纷解决机制。 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健全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加强重要领域数据资源、重要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积极参与数据安全、数字货币、数字税等国际规则和数字技术标准制定。 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制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完善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制。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 完善绿色农业标准体系,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 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商贸流通、检验检测认证等平台和智能标准厂房等设施,引导农村二三产业集聚发展。 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增加农村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服务供给,推进县域内教师医生交流轮岗,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农村公益事业。 加强物业服务监管,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建设中文传播平台,构建中国语言文化全球传播体系和国际中文教育标准体系。 坚持节能优先方针,深化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和公共机构节能,推动5G、大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能效提升,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实施能量系统优化、节能技术改造等重点工程,加快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 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推广机制。 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持续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 推进战略、规划、机制对接,加强政策、规则、标准联通。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完善办学标准,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完善职业技术教育国家标准,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扎实推进医保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围绕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国家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标准水平城乡区域间衔接平衡。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 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 开展灾害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 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加快标准化通用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