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2010年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工作的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文件
中汽协信字第[2010]003号
关于继续做好2010年全国汽车流通
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汽车生产企业(品牌供应商)、汽车经销企业(集团)、汽车(含二手车)交易市场,各省市汽车流通行业组织,各会员单位: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工作是国家统计局授权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开展的一项行业统计工作。自1996年起此项工作得到了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受到了行业企业的普遍关注与积极配合,相关统计信息已经成为有关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成为行业企业制定经营策略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09〕106号)精神,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将继续承担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工作。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工作所执行的报表制度是根据我国汽车流通体系的发展需要,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建立的。统计范围包括汽车生产企业(品牌供应商)、汽车经销企业及汽车(含二手车)交易市场等约600余家,企业类型涵盖整个汽车流通领域。统计类型包括:汽车生产企业(品牌供应商)、汽车经销企业的购进、销售数量及产品结构,用户结构、二手车交易情况等。目前,所统计的数据覆盖整体汽车行业的80%以上。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编辑出版的《中国汽车市场监测月报》是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设计,向政府部门、各会员单位及各填报单位反馈统计信息的主要载体之一,每月月末出版。主要内容包括:政策信息、月度汽车市场总体概况、月度新车市场分品牌数据、汽车重点企业产销存统计、全国二手车交易情况统计、二手车车型市场占有率及区域销量分布情况分析、典型汽车经销企业销售情况统计、汽车有形市场概况、汽车进出口状况分析等内容。
《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报表制度》(2010年度)是国家统计局依据国家统计法的相关规定,委托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开展的信息统计工作,各填报单位均有责任和义务认真组织并完成相关统计工作。同时,信息统计也是大协作的产物,要依靠各统计信息报送单位的共同努力来完成,统计结果也将为各单位了解行业和市场发展状况,制定经营战略提供重要依据。因此,协会希望各填报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并指定部门和专业人员具体负责相关工作,认真完成好《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报表制度》(2010年度)所规定的相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现将《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报表制度》(2010年度)印发给各相关单位。我会将及时将汇总的统计信息反馈给各填报单位,并从今年开始将统计信息报送交流范围拓展至协会会员单位及各地汽车流通协会等相关机构。
为了提高报送质量、加快信息反馈速度,结合报表制度,我们将原有的网上填报系统进行了升级,网址是www.cacm.com.cn/cada。请各填报单位从2010年4月份报表开始使用新的数据填报系统,对于暂不能使用网上报送系统的企业可使用传真报送。
我会将于近期组织召开2010年全国信息统计工作会议,具体布置相关业务工作。
联系单位: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潘列平、李宜梅、李鑫
电 话:(010)68392512-11、68392512-12
传 真:68392512-13
E-mail:plp2229@163.com,ll9338@163.com leexin0128@sina.com?
地 址:北京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2号楼2512室
邮 编:100834
附件:《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报表制度》(2010年度)(请到下载专区下载)
《关于组织实施汽车流通等4项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中国汽车流通信息统计备案登记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汽车流通 统计 通知
抄报: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司、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国家发改委产业司、中国物流信息中心、各省市汽车流通主管部门。
抄送:本会会长、副会长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秘书处 2010年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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