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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近14万黄标车明年底前要淘汰

时间: 2015-01-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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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5日上午,东莞召开加快推进全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会议。会议透露,过去数年全市已累计淘汰黄标车55947辆,但今明两年每年仍须完成近7万辆黄标车淘汰的任务。

对此,东莞市环保局局长方灿芬表示,在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提高的同时,接下来东莞将着力清理5.86万辆“死车”。
多部门合力淘汰黄标车
会上,市环保局首次披露了官方统计数据:2011年以来,全市已累计淘汰黄标车55947辆。
面对这一成绩,东莞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志东的反应并不轻松,他说,按照省里面下达的任务,到2015年年底前,东莞市还应淘汰黄标车138400辆。换句话说,就是要在今明两年每年淘汰近7万辆黄标车,任务异常艰巨,时间十分紧迫。
方灿芬在会上透露,市政府刚刚决定对2012年实施的《东莞市黄标车淘汰更新实施方案》的部门职责作出调整,进一步细化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黄标车淘汰的整体工作仍由市环保局牵头,市环保、公安、交通、发改、经信、财政、城管、教育、监察等部门及各镇街(园区)将协作联动。
其中,由市环保局与市公安局共同负责落实约6万辆私家黄标车淘汰,以及到2014年底按《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依法强制报废符合条件的黄标车;由市交通局负责落实约5万辆营运黄标车淘汰;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700多辆公务黄标车淘汰;由市教育局负责落实2400多辆学生接送黄标车淘汰更新;由市城管局负责落实市政黄标车辆淘汰更新。
同时,由各镇街(园区)负责落实各自辖区内黄标车淘汰,每年6月、12月向市环保局报送进展情况,配合交通部门督促营运黄标车的淘汰。为强化镇街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市政府已明确黄标车淘汰工作列入各镇街的环保责任考核。
3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审核
按照市政府重新修订的《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补助实施方案(2014-2015年)》,东莞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简化补贴程序。
方灿芬介绍,在补贴范围方面:从原来只针对营运黄标车扩大到财政供养以外的所有符合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在补贴标准方面:从原来的0.35万—1.8万元提高到0.5万—3万元,并按淘汰时间不同进行差别化补贴,实行早淘汰多补、晚淘汰少补。
同时,对已按原补贴标准申领补贴的,实施方案明确可追加补贴差额,补贴资金按属地管理由市、镇两级财政各承担50%,由市财政先行垫付。
在补贴程序方面,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或代理人)仅需携带有关资料,将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汽车报废回收企业报废处理,填写《提前淘汰补贴申报表》,并委托汽车报废回收企业代办后续补贴申领手续,即可申领到补贴。
方灿芬承诺,市环保局将严格落实补贴政策以及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资料审核的时限要求,确保“以补促淘”的效果达到最大化。
“死车”发现一辆报废一辆
在此基础上,公安部门将全面加强“死车”,即车龄超过15年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进行清理(全市约有5.86万辆符合清理标准),对“死车”进行公告后强制注销。同时,公安部门将安排警力对强制注销后的车辆进行排查,发现一辆就报废一辆,直接拖到机动车拆解企业进行拆解。
在推进跨区域黄标车电子执法领域,根据省的统一部署,东莞将按照省环保厅的格式要求进一步完善黄标车数据库,推动广州、深圳、东莞、佛山等周边城市的黄标车数据库联网共享,稳步开展黄标车跨行政区域闯限行区域联合电子执法试点,加强外地黄标车的管控力度,联防联治,共同推进黄标车淘汰,改善大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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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淘汰难在哪?
“目前,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距离省下达的目标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进一步深化黄标车淘汰工作难度十分巨大,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少。”在9月15日上午的会议上,市环保局局长方灿芬坦言,黄标车淘汰加速仍面临数大难题待解。
A
车主积极性差,淘汰进展缓慢
据方灿芬透露,自2011年以来完成淘汰的55947辆黄标车中,有30995辆属于到期强制淘汰,主动提前淘汰的仅有23802辆(其中:营运黄标车8103辆)。
值得关注的,2013年3月实施财政补助政策至今,申请财政补助的仅有110辆,发放财政补助的仅有81辆。
方灿芬表示,补贴政策未达到预期效果,黄标车车主的主动淘汰积极性不高,特别是营运黄标车由于有较大的利益因素,较少提前淘汰。
2011年以来,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55947辆,占全市黄标车总数的28.8%。今年1-7月,累计淘汰黄标车14712辆,仅为省下达的2014年淘汰任务69200辆的21%。方灿芬认为,这一进展速度是不理想的。
2014年至2015年底,东莞需要淘汰的黄标车数量达13.84万辆。方灿芬认为,最有效的手段是强制淘汰,凡是3个周期未检验合格的车辆实施强制淘汰,预测可以淘汰5万辆;其次是到期淘汰,按照2011-2013年的淘汰数据,预测今后两年到期淘汰的有4万辆;第三,是财政补助提前淘汰,预测今后两年淘汰1万辆。在此基础上,完成余下近4万辆黄标车的淘汰任务,只能依靠环保限行、强化执法监管等措施来实现,特别是环保限行,只有全面压缩黄标车的生存空间,才能推动黄标车的全面淘汰。
B
7万黄标车正常过年检,淘汰缺依据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该强制报废。
方灿芬透露,目前,有7万余辆黄标车能正常通过年检,对于这部分黄标车,没有法律依据必须提前淘汰,能否提前淘汰主要取决于车主的意愿,即使有财政补助政策,只能起到引导、鼓励作用,真正实现提前淘汰难度很大。
另外,按照《东莞市机动车环保标志限制通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东环〔2010〕79号)要求,东莞已实施三阶段的限行,但目前限行范围仅限于环城路以内,对客货运黄标车等排污大户没有约束作用,难以推动其主动淘汰。
值得注意的是,数量巨大的珠三角周边城市黄标车进入东莞市、违反东莞市的限行管理时,东莞的环保部门却无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