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布《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7批)公示》。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178.1-2018)落实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相关技术要求,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列入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7批公示)》的达标车型共1836款。其中,客车达标车型42款;乘用车达标车型(多用途乘用车)8款;载货汽车达标车型1166款;牵引车辆达标车型161款;挂车达标车型459款。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11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公布“公开征求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组织修订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一、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二、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三、产品性能,四、安全和管理,五、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六、卫生和社会责任,七、监督和管理,八、附则。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规范秩序、保障安全、提升质量、鼓励创新、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本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申请与审核、监督管理、附则等共四章二十条。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 年本)》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