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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印发通知要求: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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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出台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为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之后,一个月内第三次出台利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提出,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意见》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提出6个方面25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完善充电设施技术标准和建设标准,完善充电设施用地政策和用电价格政策,推进充电设施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公共场所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地方政府加大对充电设施建设支持。
    二是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快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积极鼓励新能源汽车融资租赁,发挥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
    三是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改革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替代燃油公交车步伐,给予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税收优惠,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完善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体系,制定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制度,实行差异化的新能源汽车交通管理政策。
    五是破除地方保护,各地区要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监管。
    六是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集中力量突破共性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立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