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名誉职务名称设立进行整改的通知
时间: 2026-01-16 00:00:00
来源:
作者:会员部
关于对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名誉职务名称设立
进行整改的通知
各相关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相关文件精神,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的通知》(中社办发〔2025〕23号)的有关规定,协会经认真研究,决定对相关名誉职务名称设立事项进行整改。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一次理事会决定设立的“特邀副会长”职务名称(共16名),经对照检查,其名称设立不符合上述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此,协会现决定立即进行整改,撤销该16家单位对应的“特邀副会长”职务名称。
请各相关单位予以理解、支持与配合,共同维护协会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协会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完善下一步工作。
特此通知。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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